为加强我院勘测设计产品质量管理,保证产品质量,提高经济效益,根据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”、“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”等,生产技术处组织
完成并印发了“河北院勘测设计产品质量管理规定”。
本“规定”包括总则、机构及职责、院勘测设计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、生产过程控制、工程地质勘察质量控制、工程测绘成果质量控制、试验成果质
量控制、岩土工程施工质量控制、设代现场服务、成果归档、产品标准化、产品科学技术水平、产品创优、关于产品安全和附则共计15个章节。
“规定”中明确规定了院勘测设计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职责,应主要执行的质量体系文件和达到的要求,提出了院积极鼓励勘测设计人员开展科学技术
攻关和产品创优,按规定进行专项奖励,并提出了产品安全的有关规定。
本“规定”的颁布实施,对于进一步提高全院勘测设计人员的质量意识,确保产品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,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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